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
第九節(jié) 公司財務、會計
一、公司財務、會計的作用
二、公司財務、會計的基本要求
(一)公司應當依法建立財務、會計制度
(二)公司應當依法編制財務會計報告
(三)公司應當依法披露有關(guān)財務、會計資料
(四)公司應當依法建立賬簿開立賬戶
(五)公司應當依法聘用會計師事務所對財務會計報告審查驗證
三、利潤分配
(一)公司利潤分配順序
1.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,但不得超過稅法規(guī)定的彌補期限。
企業(yè)某一納稅年度發(fā)生的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彌補,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彌補的,可以逐年延續(xù)彌補,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。
2.繳納所得稅。即公司應依我國《企業(yè)所得稅法》規(guī)定繳納企業(yè)所得稅。
3.彌補在稅前彌補虧損之后仍存在的虧損。
4.提取法定公積金。
5.提取任意公積金。
6.向股東分配利潤。
(二)公積金
公積金是公司在資本之外所保留的資金金額,又稱為附加資本或準備金。
1.公積金的種類。
2.公積金的用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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