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級會計職稱輔導:擔保企業(yè)的會計處理要點2016/5/10 13:27:18 | 來源:中國教育在線 | 發(fā)布者: | 查看:791次

1. 擔保合同生效時

應將依據(jù)擔保合同規(guī)定向被擔保人收取的擔保費作為一項金融負債——“財務擔保合同”予以確認,借記“銀行存款”等科目,貸記“財務擔保合同”科目。同時,根據(jù)企業(yè)對外簽訂擔保文件所記載金額計入或有負債(開出擔保保證)輔助賬中。

2. 擔保期間內

一方面,應分期攤銷并確認擔保費收入,按當期應確認的擔保費收入,借記“財務擔保合同”科目,貸記“擔保費收入”科目。另一方面,應根據(jù)保后監(jiān)管確定的風險程度對未到期的財務擔保合同進行評估,按以下兩項金額中較高者進行后續(xù)計量:

(1)按《企業(yè)會計準則第13號——或有事項》確定的金額;

(2)初始確認金額扣除按《企業(yè)會計準則第14號——收入》確定的累計攤銷額后的余額。即按預計采取反擔保措施可收回的金額借記相關資產,按上述計量方式確定的金額貸記“財務擔保合同”科目,差額借記相關費用。

3.被擔保人的違約責任

(1)被擔保人提前清償被擔保的主債務而解除擔保企業(yè)的擔保責任

應將與該擔保有關的“財務擔保合同”金額全部沖銷。按與該擔保合同有關的財務擔保合同賬面余額借記“財務擔保合同”科目,按原計入相關資產和費用的金額貸記相關資產和費用,差額貸記“擔保費收入”科目。同時,在或有負債(開出擔保保證)輔助賬中注銷該擔保事項。

(2)被擔保人未發(fā)生違約,如期償還貸款:

應將與該擔保有關的“財務擔保合同”金額全部沖銷,并在或有負債(開出擔保保證)輔助賬中注銷該擔保事項。

(3)被擔保人發(fā)生違約

若違約發(fā)生在擔保企業(yè)實施代償之前,應通過對客戶信用狀況的跟蹤判斷,按照前述計量方式調整“財務擔保合同”金額。若被擔保人在此期間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,則應將與該擔保有關的“財務擔保合同”金額全部或部分沖銷。擔保企業(yè)履行代償義務時,應將與該擔保有關的“財務擔保合同”金額全部沖銷。按與該擔保合同有關的財務擔保合同賬面余額借記“財務擔保合同”科目,按實際支付的代償金額貸記“銀行存款”,差額部分依次貸記相關資產和費用,并在或有負債(開出擔保保證)輔助賬中注銷該擔保事項。最終按照反擔保措施的履行情況,確定與該項擔保業(yè)務有關的損失。

現(xiàn)舉例說明如下:擔保企業(yè)與客戶簽訂擔保合同,合同約定擔保企業(yè)于2007年8月一次性收取保費收入120萬元,擔保金額1 000萬元,2007年9月合同生效,擔保責任期間為一年。

(1)8月,公司于擔保合同生效前收到的被擔保人交納的擔保費,應按實際收取的金額作為預收擔保費處理(單位:萬元,下同):

借:銀行存款 120

貸:預收擔保費 120

(2)9月,擔保合同生效,財務擔保合同按照其公允價值即提供擔保的取費進行初始確認:

借:預收擔保費 120

貸:財務擔保合同 120

同時應根據(jù)公司對外簽訂擔保文件所記載金額計入或有負債(開出擔保保證)輔助賬中。

(3)9–12月,每月末確認當月的擔保費收入(本例假定擔保企業(yè)采用直線法在擔保期間內確認擔保費收入):

借:財務擔保合同 10

貸:擔保費收入 10

(4)2007年末,財務擔保合同的賬面價值為80萬元。此時保后財務監(jiān)管部門發(fā)現(xiàn)客戶財務狀況嚴重惡化,很可能到期無法償還債務,同時預計通過各項反擔保措施能收回的金額為700萬元。此時按照《企業(yè)會計準則第13號—或有事項》確定的金額高于擔保收入累計攤銷額后的余額,則:

借:應收代償款 700

業(yè)務及管理費   220

貸:財務擔保合同 920

(5)合同期滿前每月末確認擔保費收入:

借:財務擔保合同 10

貸:擔保費收入 10

同時,應按CAS13號和CAS14號兩項金額中較高者對“財務擔保合同”進行后續(xù)計量,若客戶經營狀況未發(fā)生好轉,則:

借:業(yè)務及管理費 10

貸:財務擔保合同 10

(6)該擔保業(yè)務可能出現(xiàn)如下幾種情況:

①被擔保人于2008年6月提前清償債務,擔保企業(yè)應在或有負債(開出擔保保證)輔助賬中注銷該擔保事項,且將與該擔保有關的“財務擔保合同”金額一次性沖銷。

借:財務擔保合同——財務擔保準備金 1 000

貸:應收代償款 700

業(yè)務及管理費 280

擔保費收入 20

②債務到期時,客戶全額還清債務,擔保企業(yè)應在或有負債(開出擔保保證)輔助賬中注銷該擔保事項,且將與該擔保有關的“財務擔保合同”金額一次性沖銷。

借:財務擔保合同——財務擔保準備金 1 000

貸:應收代償款 700

業(yè)務及管理費 300

③債務到期時,客戶未能如期償還債務,被擔保人發(fā)生違約至擔保企業(yè)實施代償期間,應根據(jù)客戶的信用狀況調整“財務擔保合同”余額。若此期間客戶部分償還債務500萬元。

借:財務擔保合同——財務擔保準備金 500

貸:應收代償款 500

擔保企業(yè)履行代償義務時,則應在或有負債(開出擔保保證)輔助賬中注銷該擔保事項,且將與該擔保有關的“財務擔保合同”金額一次性沖銷,公司代償500萬元時,

借:財務擔保合同 500

貸:銀行存款 500

若最終通過處理反擔保抵押物等措施,實際收回400萬元,

借:銀行存款 400

貸:應收代償款 200

業(yè)務及管理費 2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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