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:法律責任的種類2016/5/10 21:30:51 | 來源:中國教育在線 | 發(fā)布者: | 查看:634次

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《經濟法基礎》預習

第一章 總 論

第三節(jié) 法律責任

三種責任

三種責任 種 類
民事責任 10類
行政責任 行政處罰:7類
行政處分:6類
刑事責任 主刑:5類
附加刑:4類

(一)民事責任

民事責任形式主要有:停止侵害,排除妨礙,消除危險,返還財產,恢復原狀,修理、重作、更換;賠償損失,支付違約金;消除影響、恢復名譽;賠禮道歉。

(二)行政責任

行政責任包括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。

1.行政處罰是行政主體對行政相對人違反行政法律規(guī)范尚未構成犯罪的行為所給予的法律制裁。

行政處罰的種類有:警告,罰款;沒收違法所得、沒收非法財物;責令停產停業(yè);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、暫扣或者吊銷執(zhí)照;行政拘留;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行政處罰。

2.行政處分是對違反法律規(guī)定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被授權、委托的執(zhí)法人員所實施的內部制裁措施。

行政處分種類有:警告、記過、記大過、降級、撤職、開除。

(三)刑事責任

刑事責任,即刑罰,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兩類。

1.主刑包括: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、死刑。

2.附加刑包括:罰金、剝奪政治權利、沒收財產、驅逐出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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